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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二)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第一条: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才认识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第五条: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和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为严把本公司产品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品管部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范进行抽样——并留存出厂检验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检验员应按产品标准或产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检验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产品规格、数量、生产批次、检验依据、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第四条: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品管部审核后——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第五条:带“,”号出厂检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六条: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七条: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每年与有资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一次实验室检验比对——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八条:产品留样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清晰、品管部负责各项记录档案的保存。     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使之协调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厂部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生产前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达到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第四条: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食用出库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及时向品管部门反映。     第五条: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健控制点的控制——认真填写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质量关健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探讨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再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过再加工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第七条: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     第八条: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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